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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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9 17: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我们矢志不渝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实施,力求在住房和建设领域内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我们意在全方位提升静海区住房和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推动政务工作的透明化进程,从而增进公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9件,其中:住建委文件3件,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33件,部门预决算信息2件,重大民生信息4件,其他法定公开信息8件;修改更新完善各类政府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5条(合计329条);办结269条,申请人主动撤销44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6条(合计329条),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能依法依规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秉持依法公开原则,持续增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主动、及时地公开本部门生成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将此作为常态化的工作习惯。二是遵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行文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对每一份公文进行细致的校对与严格的审核,以确保信息公开的标准化与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权威平台优势,通过“重大民生信息”专栏,实时更新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可读性。二是积极收集归纳用户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与建议,为平台的持续优化与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区人民政府网站更好地服务公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实操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前的严格把关与发布后的网络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此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1

3

0

0

0

0

3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7

1

0

0

0

0

168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3

1

0

0

0

0

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44

0

0

0

0

0

44

(七)总计

310

3

0

0

0

0

3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4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2024年有5件线上依申请的答复在第20个工作日完成,虽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但与平台的时间统计规则不符,造成答复剩余时间为“0天”而被上级通报批评。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意识不够强。在作出依申请公开答复时,虽完全按照符合《条例》规定作出答复,但向申请人的解释沟通工作做得不好,造成1起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进行了相应改进。一是按照上级要求,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委组织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超期答复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积极应对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且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调整心态、心平气和地与申请人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的44件,为申请人主动撤回信息公开申请。

特此报告。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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