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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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发布时间:2022-08-30 17:11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3

    真:68608603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天津静海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沟渠及坑塘水面

天津市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沟渠及坑塘水面。项目总投资480000万元,建设光伏厂区2000MWp光伏发电系统,采用550Wp单晶硅电池组件,共3636364块。光伏组件26块每串,共计24串接入一台直流汇流箱,924路直流汇流箱接入1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将光伏所发电力升压至35kV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5.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应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2022830日至20229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