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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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丰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5 16:53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丰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3

    真:68608603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丰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设备改造项目

天津丰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道26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废旧家电拆解设备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道26号,建筑面积9790.41平方米。项目投资100万元对项目生产线进行改建,减少CRT电视机/电脑拆解量,将现有CRT电视电脑拆解线改为综合拆解线,新增1条产能为20万台/年的冰箱拆解线。项目改造完成后,总体产能不变化,仍为年拆解废旧家电80万台。

1.运营期废CRT电视电脑拆解线抽制冷剂工位产生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冰箱抽制冷剂产生有机废气、废冰箱拆解破碎产生颗粒物应经生产线自带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制冷剂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保温层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4415日至2024419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