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信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抛丸、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天津市信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抛丸、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市信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八号路5号 |
2024年8月20日 |
津静审经[2024]17号(批复文件链接) |
电话: 68608601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