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康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康源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1 15:15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康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康源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康源宠物医院项目

天津静海康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联盟路商住2号楼104-204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康源宠物医院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联盟路商住2号楼104-204,建筑面积182.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静海区静海镇联盟路商住2号楼104-204沿街商铺,购置安装设备,从事宠物诊疗、疫苗接种、洗澡美容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后,接诊宠物数量共计6/天。

1.运营期应加强宠物排泄物管理,对宠物住院场所和排便与排尿盒清理场所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应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定期进行沉渣清运,清运沉渣时应喷洒植物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健康动物洗澡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毛巾及工服清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市华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对在院宠物加强对宠物的管理(按时投喂、避免惊扰及生人接触),注意其情绪的安抚等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患病宠物排泄物(含废猫砂)、污水处理设备滤渣和废紫外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修剪废物、未污染的废输液瓶(袋)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健康宠物排泄物(含废猫砂)、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算,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化学需氧量0.0588t/a、氨氮0.006t/a、总磷0.0008t/a、总氮0.0101t/a


2025121日至202512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