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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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阿尔法利丰源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旋耕刀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14 17:08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阿尔法利丰源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旋耕刀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阿尔法利丰源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旋耕刀生产线

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天津阿尔法利丰源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村西200

天津中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旋耕刀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村西200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将公司现有的2条高耗能旋耕刀生产线拆分成4条低耗能旋耕刀生产线。项目技改完成后,产品产能不增加,仍为年产旋耕刀500万片。

1.运营期锻造炉加热工序废气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淬火废气、一次回火废气应经低氮燃烧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工序抛丸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静电喷涂废气应经旋风+滤筒式过滤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干等工序废气应经低氮燃烧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目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委托专人清掏,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下脚料、废布袋、废滤芯、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除尘灰应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废淬火油渣、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5514日至20255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