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源盛源制管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源盛源制管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源盛源制管有限公司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物海道24号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物海道24号,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对进厂钢管表面处理加工环节进行技术改造,由喷塑工艺改为喷漆工艺。项目技改完成后,年产输水管道6000吨。 |
1.运营期抛丸工序废气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经水帘柜处理后的调漆、喷漆(含补漆)、喷枪清洗等工序废气,应与烘干房有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钢丸、废布袋、废外包装物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过滤棉及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沾染废物、水帘废液、废活性炭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应由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除尘灰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