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建(天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昌建(天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造项目 |
昌建(天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华兴道与顺意路交口西10米 |
2025年6月30日 |
津静审经[2025]101号(批复文件链接) |
电话: 68608601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