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新利得(天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迁建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利得(天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迁建扩能项目 |
新利得(天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兴南道17号增1号 |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迁建扩能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兴南道17号增1号,建筑面积19380.8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将原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富道7号、8号的生产设施搬迁至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兴南道17号增1号自有空置厂房,同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迁建扩能完成后,年产有色金属合金焊丝及线材12250吨。 |
1.运营期熔融、保温、扒渣、木炭投加等工序废气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检验废气应经SDG吸附箱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拉拔废气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间接冷却循环水池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炉渣、废炉衬、废滤芯、废分子筛、废拔丝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包装桶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扒皮废渣、不合格品应作为原料回用至熔融工序生产;检验废液、废检验器皿、废拔丝液、清洗废液、废试剂包装、废机油、沾染性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废SDG吸附剂、除尘灰、废滤袋、灰渣、废脱脂剂包装桶、废脱脂液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直接冷却循环水池清池废液、逆流漂洗废液应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