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2019年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实行行政许可公开公示。依托“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在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实时公示。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公众号,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自助申报、掌上查询。
我们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制订了岗位责任制、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在办证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利用LED电子大屏滚动显示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要素,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等标准。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们印制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表,对于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提供具体的可公开信息。一年来,我们共牵头接待信息依申请公开4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676(办件量) | 减少5561 | 231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4 | 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0 | 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4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6 | 4 | 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解决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机制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