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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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0:26


静海区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静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六个静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实行权责清单管理的政府部门(含与区委工作机关合并设立的政府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共计63个,公布行政职权10280项。全年调整职权330项,职权要素741项。(2)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修订静海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乡镇党委和政府职责清单,明确乡镇承担7132项、街道承担6117项具体职责事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1)对照《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研究减、调、放事项,梳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共1230项(含行政许可432项,行政确认128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奖励30项、行政裁决7项、公共服务451项、其他类151项),并在静海区政府网站公示。(2)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梳理网上办负面清单40项,一次办负面清单19项,马上办事项清单578项,就近办事项清单581项。2022年以来,静海区政务一网通办件6530件,其中一次办6461件,占比98.9%;网上办6438件,占比98.6%;马上办1853件,占可马上办比27.4%;自助办34件。(3)积极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26个政务服务部门和区水务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等6个配套服务单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中心年平均办件量约为十余万件。(4)打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系统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完成慕尼黑电梯、八方电气等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对重点项目,通过审批项目台账式表单管理,通过以函代证、承诺制等方式,加速项目审批落地。(6)作为首个企业开办审核分离全覆盖试点区域,我区在全市首推办小助企业办事导航、个体工商户同城通办,区商务局及蔡公庄镇联合金融、税务、海关等部门全力推动天津中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定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上述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家级宣传推广。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机制、三级包联企业机制、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监测机制、政企直通车服务机制、保姆式政务服务保障机制、营商环境监督机制、综合执法处罚报告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机制等八项机制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水平。(2)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要求,开展三级包联服务企业活动。全区485位领导干部包联企业1151家,服务企业4122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87个。(3)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通过深化涉企犯罪的诉源治理,综合应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不起诉等多种手段,助推辖区企业合规经营、行稳致远。(4)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5)严格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行动,老字号、驰名商标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年检查各类经营户1200余户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6件。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全年共对85个政府拟制发文件进行审核,其中确认《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做好《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静海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5.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凡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以及需要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议题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部由区司法局预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提交集体审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2022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00余次。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天津市静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制发《静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后已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严格督促承办单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明确支队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推动应急管理执法能力不断提高。(2)全面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法》、《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通过公务员考录、军转干部安置、干部交流等及时补充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充分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8.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统筹疫情防控与行政执法协同推进的前提下,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坚持执法力度不减。区卫健委积极做好疫情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单独值班制度、一日疫情四审核制度,全年无节假日。积极做好卫生监督领域日常执法监管和巡查,全年共出动监督员168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768户次,发现问题161个,均责令整改,关停58例,行政处罚27例;食品药品领域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803户,查处违法行为758个;生态环境领域全年检查企业480家,出动执法人员999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4起;安全生产领域全年检查企业26641家次,发现各类隐患问题25787余项,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76起;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区人力社保局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全年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50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8件,处理12345”为民服务热线转办单4478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9.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静海区全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均在天津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推动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做好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已持证人员执法证件注册工作。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生态环境、交通、农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6个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已完成统一配备。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1)构建信用承诺监管闭环。将各类信用承诺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天津网站公示。同时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诺信息一并上传,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约谈,引导受行政处罚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全年组织完成修复行政处罚信息132条,涉及企业117家。(2)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监管部门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具体措施和方案,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和频次,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差异化监管。(3)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对列入红名单的市场主体或自然人实施联合激励、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或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全年实施联合奖惩案例164件。(4)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说服教育、劝导规范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学法用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年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4件,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案件6件。其中大丰堆镇市场监管所查办某医药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作为包容审慎监管典型案例被《静海新闻》专题报道。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1.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和机制制度。(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汇编全区各类应急预案544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31个,部门应急预案23个,基层应急预案489个。(2)召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会暨应急预案编修培训会,推动全区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22年先后修订编制《静海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静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天津市静海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25个。

1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1)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提高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科学研判趋势,做好防范工作,切实提高我区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的处置、救助能力。(2)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开展复盘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桌面推演暨实战演练、应急疏散救援演练暨防灾减灾知识讲座活动等应急演练活动,全年共计开展相关演练578场。(3)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村进企活动、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等活动。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3.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站)建设。全区建有区级中心1个,乡镇(街道)中心20个,村(社区)工作站415个。

14.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公调访调检调等衔接联动工作。全区现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0个,村人民调解组织384个,社区人民调解组织31个。每个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专职1名、兼职2名,做到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持续加大《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宣传力度,组织区级行政部门和调解组织参与行政调解专题培训。

15.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2022年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9件,受理82件,经审理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02件(包括202273件,2021年未审结29件)。

16.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各级各部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力。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高度重视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和区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7.切实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融合。(1)加强审计监督,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事项。(2)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难点,印发统计调研与分析统计快报等资料。(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结算审核工作,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不断完善结算支付流程,有效规范资金使用行为。4)建立区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联合监督、评估检查结果、评估整改成效双联双评工作机制,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强化联调联动,进一步扩大监督治理的集成优势和综合效能。

18.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决策部署、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督察落实工作机制,推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事件调查、日常督办、线索核查等协调衔接。2022年区委督查室重点对25次区长办公会议及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200余项重点工作、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120项重点工作及民心工程1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

19.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1)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统计功能,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督。每季度向各执法单位发送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统计及质量通报,督促各执法单位切实履职尽责。(2)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查行政执法案卷在法定程序和文书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3)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组织开展区内企业对各执法单位满意度评价活动帮助执法机关切实改进执法工作方式,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

20.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紧紧围绕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生态环境等与群众息息相关内容公开政府信息1800余条;主动发布辖区重点学校招生公告、就业需求信息、疫情防控热线及工作动态;公开政务访谈37次,公仆接待日情况7次,发布政策文件86件,公告公示16件,政府会议6次。(2)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定期更新发布9项社会主要经济指标,更新数据9期;发布各部门办公和对外服务电话825条,畅通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全年发布文字解读34篇、图片解读32篇、视频解读19个,向社会公众普及政策详情,提高政府公信力。(3)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落实会商办理制度,尽力解决群众所需。

21.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1)推动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政务失信信息采集归集,要求将全区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信息及时归集至天津静海信用信息平台。2022年以来我区未发生政务失信情况。(2)组织开展2022年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动接受市诚信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区进行政务诚信评价。

(八)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2.加强推进信息化建设。(1)依托天津市政务服务移动端津心办,开设静海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具有静海特色的文化旅游、健康服务、教育服务等功能模块,着力推动我区政务服务移动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对接市级部门申请上线。(2)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目前我区在该平台已开放目录共计165条,包括静海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息、静海区采伐林木许可信息等。

2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1)进一步强化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使用,助力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各单位事项清单认领、实施清单填报等工作,促进线上线下监管有机统一。(2)以信息化手段助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已完成高空秸秆智能预警系统建设,正在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化。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24.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静海区政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25.全面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设。(1)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等制度。2022年区政府通过常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学者或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集中学法,对宪法、党内法规条例、法律法规等进行集中学习2)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静海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落实《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学习使用的通知》,推动共性学法清单个性学法清单的制定和学习考试工作。(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2022年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等重要议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区政府党组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引领推动乡镇政府和区级政府部门学法常态化。

(三)关注重点热点,统筹解决问题。多次召开区政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文明条例执法检查和审议应急预案等法治相关问题。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22年全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极大维护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受到当事人认可。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水平还需加强。

(二)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和机制制度不够完善。我区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建设上还不够完善,距离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没有充分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程序设计还不完善,其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分流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不够顺畅。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等程序方面工作还不够充分。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体国家工作人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普法培训,培养法治思维;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专业领域法律培训;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的公开审判、集中执行等法治实践活动,通过典型案件讲法学法。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征求意见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加强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咨询,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的推动力度,切实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优势,为群众、企业化解纠纷;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高全社会防护救助能力。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回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四)严格督查考核。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认真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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