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静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静海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事项。第三届静海区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宣誓并讲话,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组织区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区政府常务会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天津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3)》,围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行专题集体学法,并结合我区案例以案说法,有力加强政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营造法治政府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静海区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全年召开1次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动会议,听取12个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全年召开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接受人大监督。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结合第三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和2023年度依法治市绩效考评结果,印发《静海区2024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项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工作落实,为2025年开展的新一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打好基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结合静海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部分区级政府部门开展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部署有效落实。
3.全面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全年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集体学法2次,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解读等主题开设“处级干部进修班”等多个班次,累计培训各级干部200余人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全区48个区级部门完成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编制修订。各区级部门旁听法院庭审60余场,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聚焦权责一致、权责法定、标准规范。目前,62个单位在权责清单网站公布职权10434项,为34个部门调整行政职权104项,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式权责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静海区2024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静海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2024年版)》和《静海区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等区级事项清单,落实公开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圆满完成2024年党政机构改革,调整优化13个区级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政府行政职能。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限额要求,聚焦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坚持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调整完善20个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为11个乡镇增加事业编制22名。对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民办幼儿园、重点商贸、食品生产等重点监管领域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组织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受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227件,涉及企业185家,大大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防范化解信用风险能力。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力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静海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涉及企业群众“办事难”的事项,税务、供电等民生方面事项延伸至18个乡镇的便民服务点。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实现区级服务场景材料线下一次提交、窗口联动一次办理、多口归集一窗出件,线下服务更加完善。依托“静心办”数字智能化服务平台,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服务更加便捷。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推行“不见面”线上备案、无纸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实行承诺制办理,实现“政务一网通”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52件。推行“综窗+专区”窗口服务模式和高峰时段“潮汐窗口”服务模式,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效能更加凸显。抓好差异化领帮代办服务模式,全年完成许可服务事项10.6万余件,咨询4.3万余人次,领帮代办事项2500次。持续落实《静海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明确要求实施部门落实具体改革举措,各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34万户、新增注册资本总额245.88亿元。制定《静海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20个区级部门对检查对象相近的46个检查领域,整合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对261户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静海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19项任务94项举措。围绕构建静海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广多场景“证照联办”,搭建“静心办”智能服务平台,融合了解静海、我要入驻、静心服务、惠企政策等服务场景模块。加强综合窗口受理系统建设,提升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能力,全年共办理事项732件,其中纳入综窗668件,纳入比例为91.3%。设立“静海政务驿站”,完善政务智能AI客服,开展“点读式”政务服务在线填报指引。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全年共收集企业家、监督员9条意见建议,并敦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公布《静海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2024年版)》,对39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全面铺开推进。
(三)建优建强依法行政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全年对40件政府文件进行属性确认,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实现合法性审核率100%;对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提供依据;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国务院令第777号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四)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决策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要求,制定《静海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年度目录内4项决策事项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
(五)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审管衔接,持续强化审批信息推送联动机制。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各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加速审管联动效率,推进承诺制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发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作用。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及时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完善相关职权事项,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基本依据。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打破“以退定招 ”等政策约束,2024年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局)审核并批复编制使用31名,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
10.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审管衔接,政务服务部门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与各监管部门实现办结事项审批结果等信息共享,加速审管联动效率,推进事中事后监管。食品安全领域,全年开展监督抽检3811批次,发现问题食品75批次,查办食品案件530件。医药安全领域,完成药品抽检200批次、化妆品抽检6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3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7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5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73例;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71件,全力打造30家A级药店。特种设备领域,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09家次、特种设备1009台套,立案处罚29起。电动车领域,检查电动自行车企业58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查办生产领域违法案件3件,查办经营领域案件8件。建筑领域,开展建筑市场巡查、质量、安全、扬尘巡查,房地产市场巡查等行政检查750余次。卫生健康领域,对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学校、医疗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共计2952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30起。安全生产领域,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33家次,查处各类隐患问题1977项,其中重大隐患34项,查办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32起。生态环境领域,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2起。粮食安全领域,开展执法检查32次,进行行政处罚2次,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
11.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涉企现场执法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减少对监管对象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区级政府部门严格执行市级部门裁量基准有关制度文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90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组织持证人员开展年度持证资格注册考试。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执法队长及业务骨干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举办4期静海区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下培训,邀请市高院资深法官、区委党校教师和相关领域业务骨干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全员轮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1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构建信用监管闭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5个事项中,全面嵌入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在诚信经营、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主动公示等领域有效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区法院与区发展改革委建立政务失信信息共享机制,对负面典型案件及时督促整改并全区通报进行警示教育,2024年我区未出现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大力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以讲明事理、说准法理、释清情理为工作目标,开展建筑市场巡查、质量、安全、扬尘巡查,房地产市场巡查等行政检查750余次。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和行政执法用语标准。着力推行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有力提升人民群众接受程度,不断营造良好安定的法治氛围。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和机制制度。对区级防汛预案等31项子预案、方案和应急机制进行修订,将历年经过实战检验的抗洪指挥体系纳入预案,与文安、廊坊水文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应急、水务、气象定期研判,及时发布短临预报和预警信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静海区创建卫生区实施方案〉中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的函》,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传染病、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制定印发《静海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静海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方案》、《关于加强静海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天津市静海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计划》,全面规范救灾物资购置、储备、动用、轮换及经费管理,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品种、数量,各类应急制度更加完备。
14.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静海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灾情会商评估制度》,有力加强自然灾害类风险分析研判、灾情会商和调查评估等统筹协调能力。修订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和《天津市静海区极端强降雨天气防汛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有力提升我区防“极限”、防“极值”、防“突发”的应对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建立常态化演练机制,蔡公庄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演练、朝阳街道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春季森林防灭火、年度防汛综合应急、年度自然灾害救助、山地搜救和水域救援综合应急演练均取得良好成效。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5.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用。推动“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平台有序对接,在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所“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协调作用、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一线作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专业作用,形成多部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全区20家司法所已与辖区内21家派出所、18家律师事务所形成“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全区415个村(社区)均建立人民调解室、社区警务室和法律服务室“三室联建”平台,已成功化解涉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多起复杂矛盾纠纷。在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老杨、睦馨个人(品牌)调解室,探索创建海吉星市场调解室,不断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全面深化推进“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强化并发挥各自行政调解组织职能效用,有效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行政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取得新成效。
16.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和编制资源,合理配置行政复议人员,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履行复议职责,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明确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争议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吸纳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发挥复议为民便民的职能作用。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机制和约谈通报制度,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17.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出尽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4年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29件,较上一年度下降45%,未发生败诉案件。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8.充分发挥党纪法治监督整体效能。持续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协作配合,建立“主题联商、信息联享、力量联动、问题联治、整改联促”和“五联工作法”,找准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切入点,强化与区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沟通会商,形成优势互补、贯通协同的监督格局,不断增强监督合力。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确定“2+5+2”个重点整治领域,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81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开展“激励担当作为年”行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联合组织部门对4名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并通报全区,激发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19.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对每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分解立项,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依据行政决策明确的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等内容开展督查,对全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统筹推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应用,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找出症结、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确保工作真落实、问题能解决。同时,定期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推动行政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深入落实。
20.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实时监督。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执法机关实时监督,对录入平台案件信息抽查检查,强化执法数据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今年重点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办案率、执法案件按时公示等事项及时督办;深入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监督、创建卫生城市领域以及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围绕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适当等对乡镇(街道)已结案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线下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并提示整改,进一步推进街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2起,及时组织涉及部门开展调查,对投诉人第一时间予以回复,有力增强法治公信力。
2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强化外界监督。开展“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及时办理“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更好服务群众。坚持社会公众参与,发布调查征集5件,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工作,发布征求意见2件。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及时组织转发新闻动态和政策文件;动态更新账号信息,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注销僵尸账号3个,变更主办单位2个,确保了政务新媒体账号的信息准确和活跃度。加强发布平台安全管理,开展政府网站等保检测,系统运行监测,确保发布平台的平稳运行。
(九)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2.加强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津心办”静海旗舰店升级改造,新增“企业展示”、“红色印记”、“公交出行”、“一件事、一次办”、“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功能。完成“津心办”静海旗舰店微信端、支付宝端上线运行。通过对接区融媒体中心、制作一图读懂等形式,对“津心办”静海旗舰店进行应用推广。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持续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放。不断扩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范围,优先将关系企业群众生活和办事频次高、可用性强的数据纳入开放范围,累计在平台开放数据358个,覆盖包括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生活服务等21个主题,实现用户访问量16531次,下载量1590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全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平衡不充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
着力提升“善”的能力、细化“作”的措施、确保“成”的效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工作。建立实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台账,项目化、清单化实施,统筹调度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更好发挥政务大数据效能,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以“数字+服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静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急需、企业群众期盼的政策制定,推动政务服务由“能办”向“好办”转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强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和精准服务意识,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推进“精准滴灌”式普法,扎实开展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等各类活动,切实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积极推进智慧执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让违法企业无所遁形。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全员轮训、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大力提升各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特此报告。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