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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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3-02 08:54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静海区已形成以静海公众信息网、区级官方微信“文明静海”、官方微博“静海发布”为主,乡镇部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为辅,多渠道协同并进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截至12月底,通过“静海发布”公共服务微博发布信息10637条。通过微信“文明静海”发布信息2688条。通过静海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120条。加强政策解读,解读形式丰富,全年共完成政策解读30篇。公开政发14件、政办发18件、政人文件27件。为3个查询中心配齐全年的政策性文件等查阅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行政复议41件,其中结果维持7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33件。复议后起诉9件,其中结果维持6件,尚未审结3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0件,其中结果维持25件,其他结果1件,尚未审结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确保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加强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涉及多个单位的依申请公开件,建立了会商制度,使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延伸。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全区政务新媒体的排查备案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圆满完成节庆期间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如期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和信息公开栏目的改版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制度》,每天至少2次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监督保障各单位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规定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坚持每天开启工作邮箱,做好邮件回复工作,认真处理公众投诉、留言,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探索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五)监督保障。区政府办作为全区的信息公开管理机构,承担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任务。2020完成对全区63个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对4个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5个单位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1243

49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2

11958

123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3

+777

2973

行政强制

121

+64

9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6

477.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4

6

0

0

5

0

3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0

5

0

0

3

0

1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4

0

0

0

0

0

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3

1

0

0

2

0

1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6

0

0

0

0

0

4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4

6

0

0

5

0

3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9

0

0

0

0

0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1

0

33

41

25

0

 1

4 

30

 6

0

0

3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静海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大,政策解读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执行的还不够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还不够高。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条例》执行。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举办了全区范围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认真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民生、环保、征地、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 各行政机关注重抓好对公文的规范管理,认真履行公文制发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在公文起草环节做好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 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区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已对现有的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确保了所有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均有专门页面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也保证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到位。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了《静海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抓好相关工作推动落实的通知》等文件。11月底,我区完成了区级和乡镇(街道)两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同步在政务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方面,针对信息公开平台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此外,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力度。尤其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对不依法答复处理并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单位,以及在政府网站抽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都相应扣除了区绩效考核中所赋分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