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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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5 10:28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静海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推进区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丰富主动公开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调整更新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指南栏目内容,分类发布行政复议指南,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023年全年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43份。落实落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2023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6件,按时公开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推动政策规范透明运行。围绕民生领域,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教育招考、就业招聘、养老救助等方面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191条。围绕全区重要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全年发布信息373条。主动发布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动态,集中规范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政策文件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执行情况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不断转变办理工作思路,强化应公开尽公开的理念,全力支持群众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行会商办理机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了解其具体诉求,确保提供的信息完整、准确。2023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96件,其中主动公开172件。处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35件,结果纠正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科学、准确界定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2023年全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92件。依申请公开公文13件,不予公开公文11件,均由文件起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进行了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度依据、征求意见、文件清理、文件后评估情况。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失效、废止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适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调整优化专题专栏4个,对领导信息、专题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栏目进行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服务群众功能。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监管,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日常巡查和监测。对全区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周期、发布内容等及时提示提醒,加强信息发布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按时更新信息内容,及时修改错别字、表述错误等。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针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加强各部门办理工作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对群众投诉部门未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6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47

行政强制

18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5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8

7

0

0

5

0

4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4

5

0

0

3

0

1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7

0

0

0

0

0

5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2

1

0

0

1

0

1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4

0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3

1

0

0

0

0

34

(七)总计

466

7

0

0

4

0

4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

0

0

1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5

1

3

24

5

2

0

0

7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存在应付更新、超期更新现象。二是个别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工作水平不高,因超期答复、不予答复被复议。三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栏目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对更新不及时的责任单位提示提醒。对照部门职责分工,监督公开分管领域政府信息。强化工作人员日常交流指导,分享政务公开经典案例。二是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日常业务指导,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培训,重点对办理环节、答复内容等进行讲解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2023年调整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2个栏目,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对助企纾困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行重新改版,分类分层次公开相关企业优惠政策和工作动态。对网站首页功能进行升级,增加右侧导航栏,增加静海区政策文件库搜索功能,对网站文件搜索页面进行优化,增加便利性和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为其他结果的均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行政复议其他结果1件,为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主动纠正错误,撤回答复书并做了重新答复。


2024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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