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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
发布时间: 2007-09-07  
  办公室    28942524      

    1、负责委重要文件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信息、简报及其它文稿的起草、审核。2、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立卷、归档、文印、机要保密工作。3、负责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委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4、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6、负责机关后勤供应、维修保障、机动车辆管理和机关微机利用管理工作。

人事科    28941489      

    1、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委政治学习组织工作。2、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普法、干部职工培训、考核工作。3、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生活福利审核及干部职工档案管理。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申报、聘任和管理。5、负责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财务计划科    28942516      

    1、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2、负责编制机关及基层单位财务统计报表。3、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入帐。4、负责对全委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运作、资金使用、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村镇建设与建材业管理科    28942843      

    1、组织编制建材业发展规划。2、负责建材行业管理。3、指导建材市场工作。4、负责本县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5、负责推广发展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6、负责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和专项资金征收,并办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缴纳手续。7、负责上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项目预算。8、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检查,收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10、负责上报墙改基金收缴情况和年度管理费用资金使用预算。11、协调指导乡镇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和小城镇建设工作。12、汇总掌握小城镇建设、规划情况,并负责对口联系市农委、市建委相关工作。13、指导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14、协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及管理工作等。

施工管理科    28942376      

    1、负责县城市政、供水、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本委负责其它公用设施建设工程的计划制定、预算编制、决算审查,组织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2、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3、指导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施工图的组织审查工作。4、协调指导重点工程建设。5、负责编制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建筑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市场管理。6、组织协调抗震加固工作和建筑工程沉降观测工作。7、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及文字报表工作。

建设管理科    28916403      

    1、负责编制上报城乡建设、住宅建设中长期计划。2、负责城乡建设、住宅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3、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行政事业收费,办理配套相关手续,督促配套工程落实,编制、审批配套工程建设计划。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5、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6、负责核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

公用事业管理科    28947151      

    1、负责编制并组织落实城乡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的拟定和实施。2、负责城乡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协调。3、审批全县供热、供气方案及施工管理。4、负责全县供热、供气企业资质的审批、上报和管理。

静海县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察中队    28934280      

    1、受县建委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建筑市场法规,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监察。2、对建设工程办件流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静海县建筑市场管理站       28941970      

    1、负责本县区域内法人申请建筑资质行政许可的初审和企业申请升降级行政许可的初审、施工企业技术工人从业资格的行政许可。 2、负责建筑业企业对天津市统计局、市建委的行业统计报表工作。3、负责全县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监督备案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监督工作。4、负责本县建筑业协会的具体工作。

天津市燃气管理处静海燃气管理所    28947151      

    1、负责审查申办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经营燃气器具、钢瓶单位准销资质、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2、审批液化气用户销售《准销证》。负责编制燃气发展规划。3、负责对燃气市场执法检查与处罚。

市政工程管理站    28942190      

    1、负责编制县城排水道路发展规划。2、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维修改造,收取排水设施使用费及道路、便道占压费。3、协助做好县城防汛工作等。

静海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8941152      

    1、受县建委的委托,在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总站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监督工作。2、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定期向县建委和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总站报告质量情况。3、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进行登记注册。4、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5、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6、负责受理用户提出的建设单位质量投诉,调解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争议,协助市质监总站查处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园林绿化管理所    28941403      

    1、负责对县城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2、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3、负责县城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4、依法查处县城园林绿化违法违规行为。

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28947271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静海实际情况提出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建议。2、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和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3、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审批书和招标条件进行备案管理。4、监督开标、评标、议标和定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平。5、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协助裁决有异议的定标结果。6、宣传贯彻国家、天津市及我县建设市场施工、勘察、设计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制定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建议。7、贯彻推行和使用国家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及天津市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8、对甲、乙双方鉴定的合同进行备案,监督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利用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查实上报,对利用建设工程合同进行违法犯罪的报有关部门查处。9、参与建筑市场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参与现场及时了解合同备案后的履约情况。10、组织培训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人员。负责静海县建筑工程平米造价控制。11、负责编写建筑市场管理文件(如建设单位控制资金、造价等)。12、负责本县区域内建筑市场分包合同备案工作,并收取建筑企业承、分包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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