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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①名称变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住所变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⑹新住所使用证明;
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⑷《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
⑸验资报告;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变更营业期限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⑥变更经营范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⑦变更类型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⑧变更股东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⑷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⑸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⑹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⑺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十元;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五十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结时限:以上两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十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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