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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如何领取生育保险费?
发布时间: 2007-09-10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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