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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申请审批具备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要件:
申请审批具备的条件:1、有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固定得经营场所,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区内营业的,营业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4、有适应业务范围和规模需要的注册资本;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职从业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交的要件:1、书面申请;2、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3、经营场地的位置图和场所平面图;4、验资报告(出租10万元,零售20万元);5、负责人及专职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资历简
历办事流程:1、文化受理。2、现场初审。3、准备相关材料。4、领取许可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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