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违法行为名称: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