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违法行为名称:生产经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