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天津政务网
天气预报: 温度零下5°C - 零下1°C。白天:多云,夜间:多云。东北风3-4级转北风2级
您当前的位置 :
静海公众信息网
>
政务公开
>
执法依据目录
>
保密局
正文
天津市静海县保密局其他行政执法职权(二)
2、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
【
纠 错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纠错与建议
(建议采用1024 ×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
版权所有:静海县人民政府 网站管理: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维护:静海县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电话:022-68618918 电子邮箱:
jhic@mail.tjjh.gov.cn
邮编:301600 技术支持:
北方网
图片提供
静海·圣仁
津ICP(备)050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