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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十二)
 

   十二、违法行为名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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