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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07-09-13  
 

  (一)办理户口迁移收费标准:《准迁证》工本费每张2.5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5元、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7元、集体户口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工本费每张0.50元。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三)办理暂住证收费标准:申领暂住证,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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