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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七)
 

   41、违法行为名称: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

   处罚种类: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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