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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路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发布时间: 2007-09-14  
 

法规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市人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5条

申请审批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要件

  1、房堆放预设位置平面图;

  2、堆放用证明;

  3、准予工程施工批件;

  4、搭建设计效果图;

  5、搭建预设平面图;

  6、建设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收费标准    0.4元/日平方米

收费依据    市政府政发[1991]43号

办结时限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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