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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综合整修后改变建筑物、外檐
发布时间: 2007-09-14  
 

法规依据

  市政府《天津市城市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15条

申请审批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要件

  1、房屋产权证明(涉及租赁关系的提供租赁合同);

  2、改变原建筑结构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

  3、建筑物原貌实景彩色照片(5寸4张);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施工保证书;

  5、涉及到法定相邻关系的,提交法定相邻人同意装修的书面协议;

  6、计算机绘制的彩色效果图(A4纸型昼夜景各4张)。

收费标准    11—28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市物价局、财政局津费[1996]286号

办结时限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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