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天津政务网
天气预报: 温度零下6℃ - 6℃。白天:晴,夜间:晴。西风2-3级转西南风2级
您当前的位置 :
静海公众信息网
>
办事大厅
>
企业--建设管理
>
办事指南
正文
有关散装水泥费的收取
发布时间: 2007-09-14
收费依据:
津政发[2002]41号文件
收费标准:
按照3元/吨的标准进行收取。此两项费用为市政府专项基金。
办理部门
:村镇建材科
联系电话
:2894.2843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纠错与建议
(建议采用1024 ×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
版权所有:静海县人民政府 网站管理: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维护:静海县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电话:022-68618918 电子邮箱:
jhic@mail.tjjh.gov.cn
邮编:301600 技术支持:
北方网
图片提供
静海·圣仁
津ICP(备)050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