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依据:
津价房地[2000]705号、静党政发[2002]4号文件
收费标准:
县城建成区普通商品住宅25元/ m2,别墅27元/ m2;独立大型公建30元/ m2。规划新区25元/ m2。
办理部门:市政站
联系电话:6869.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