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违法行为名称: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处罚种类:停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