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违法行为名称:擅自迁移城市树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应当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补栽迁移数量十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