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违法行为名称:再生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再生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