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排污申报登记材料复印一份;
3、上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4、上年度的全年废水排放总量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办事依据:
天津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环保水【2007】67号文件)
办理部门:静海县环保局污控科
受理电话:28913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