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1、领取表格,填写表格;
2、将填好的表格交到监察支队,监察支队进行审核;
3、给审核通过的企事业单位发放证件。
受理范围:全县各排污企事业单位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部门:静海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对审核通过的企事业单位,将在一周内办理。
受理电话:28944489
办公地址:静海镇北纬二路六号1楼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