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7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