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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行政处罚(一)
 

   一、违法行为名称: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

   处罚种类:取消其优惠待遇和奖励,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五十九条:“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取消其优惠待遇和奖励,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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