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违法行为名称:职业介绍机构超越业务经营范围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超越业务范围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