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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静海分局行政处罚(九)
 

  九、违法行为名称: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

  处罚种类: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1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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