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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四十一)
 

   四十一、违法行为名称:违法将遗体运往外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市人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2005年12月8日)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将遗体运往外地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无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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