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违法行为名称:私自修建墓地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私自修建墓地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私自修建墓地者将坟墓清除,恢复原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