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