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77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