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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局 长:缴建友
副局长:岳继庆、薛印旺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才需求预测工作;拟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统计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申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组织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人员“农转非”政策。
5、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推动、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6、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派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来静择业和有关科研经费申报、资助工作。
7、贯彻执行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培养、发展和完善人才市场,依法管理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指导人才市场发挥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渠道作用,引导和促进全县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和仲裁制度,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负责“三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招聘服务工作;按分工负责大中专毕业生、中等职业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和指导工作;提出本县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计划。
8、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9、贯彻国家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协调落实工作。
10、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福利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和离休生活待遇规定。
1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序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档案保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13、承办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县政府任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14、负责对全县人事人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事人才方面的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录用调配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综合科、人才培训中心、人才科
办公电话:022-68611349
电子邮件:rsj@mail.tjjh.gov.cn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
网 址:http://www.tjjh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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