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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08-07-15  
 

领导成员:
       局 长 :朱玉贵
       副局长:赵春林、武学起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执行天津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本市环境质量标准及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3、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制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本县环境状况。
     4、负责本县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5、负责监督管理本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
     6、实施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审批,组织开展区域环境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监督管理,负责有毒有害化学品登记、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
     7、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制定和完善考核管理办法。评定环境综合整治优秀项目。组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实施方案的落实。
     8、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征收排污费办法,对本县各类污染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9、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环保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组织最佳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发展环境保护产业;负责环境科技情报信息工作。
     10、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环境调查,开展本县大气、地表水等主要污染项目的预测预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网络。
     11、组织全县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教育部门确定中、小学和成人环境教育内容及课程设置,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媒介,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12、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归口管理环境保护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工作。组织开展与市内各区县的技术、业务交流。
     14、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交流环境保护经验。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管理科、污控科、发信室、监察支队、执法队、监测站

办公电话:022-28943297

电子邮件:hbj@mail.tjjh.gov.cn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北纬二路西段6号

网  址:http://hbj.tj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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