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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局 长:符 毅
副局长:王益禄、李岐洪、徐国华、刘兴明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5、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7、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全县的司法助理员队伍;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148”协调指挥中心工作。
8、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及固定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10、配合人事部门对本县司法行政部门录用及调进人员进行审核。
1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科、政工科、基层科、宣教科、功律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办公电话:022-28942146
电子邮件:sfj@mail.tjjh.gov.cn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
网 址:http://www.tjsf.gov.cn/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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