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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局 长:李凤禄
副局长:杨洪柱、张志革
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条例及市、县政府有关粮油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我县粮食流通办法和行业发展规划,确保本区域内粮食的总量平衡。
2、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的管理;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3、负责本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负责粮食批发企业市场准入、面粉销售市场准入及粮食加工企业自用粮收购资格审批工作;独立或会同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我县粮食收购市场、批发市场、用粮企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代县政府行使对系统内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购销企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粮油加工、贸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行业管理,并对各种报表进行统计整理、汇总、审计和上报。
5、掌握全县粮油流通情况,分析预测粮食市场动态,完善粮食流通监测机制,研究全县粮油市场调控措施,保证全县粮油市场的稳定。
6、负责本县粮食产量调查和粮食政策研究及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的搜集,提供信息服务。
7、负责对国家储备粮的管理,按市、县政府核定的储备规模,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
8、落实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市政府、市局下达的轮换、抛售计划,稳定储备规模;研究提出并执行县级储备粮吞吐、轮换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调运工作。
9、按照上级核定的规模落实粮食储备,参与、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监督购销企业管好、用好粮食收购资金,保证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协调各级储备粮费用补贴及时到位并监督正确使用。
10、监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做好城镇居民、机关、学校、企业食堂等用粮供应;负责我县的水库移民、赈灾救助及特殊情况下居民用粮供应;受市局委托做好本县驻军的用粮供应。
11、负责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科级干部)人事任免和对旅游音像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科级干部)实行备案管理。
12、负责粮食行业协会工作和行业评比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储运科、人事政工科、财计科、老干部科
办公电话:022-28942140
电子邮件:lsj@mail.tjjh.gov.cn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16号
网 址:http://lsj.tj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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