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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08-07-16  
 

领导成员:
       局  长:李义刚
       副局长:荆学云、孟令国、田文学、刘永保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水规章制度;健全水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查处违反《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实行依法监督和管理。
    2、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水资源。负责跨乡镇水利工程、防汛除涝、农村水利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做好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监督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地下水资源、控制沉降的管理工作,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统一管理、调度本县水资源以及调入的水资源,制订供水计划,进行水质监测。
    6、负责水利科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文和对外水利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新技术推广与水利科技队伍培训。
    7、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乡镇供水工作,对乡镇水利站实行业务指导。
    8、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和水利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
    9、主管全县河道、堤防、水库、国营扬水站、蓄滞洪区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及涉水旅游业的开发管理。
    10、对全县水利经济和综合经营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水政科、农水科、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河道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农村自来水管理站

办公电话:022-28941679

电子邮件:slj@mail.tjjh.gov.cn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东方红路37号

网  址:http://slj.tj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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