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初至2008年12月底)
在各职能部门所承担创卫任务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县创卫办全面完善和规范整理各项工作资料,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在软件资料和硬件设施同步达标的基础上,适时申报国家卫生区,接受全国爱卫组织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