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翟永福 副组长: 李义刚 朱维轩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县食品生产与经营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管理标准,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创卫相关指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