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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气象局行政处罚(六十三)
 

  六十三、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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