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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卫生局行政许可(一)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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